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实际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案例,在此情形下,当个人无法还款,出借人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海淀法院以案释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李一在某公司担任总经理,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因某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威斯尼斯wns2299cn官网版,资金周转不开,李一经人介绍向卢倩借款,并以个人名义向卢倩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期3个月,还款期限为2021年1月,利息为每月2%。 卢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某公司的对公账户分三次进行转账,合计35万元。2020年11月、12月,李一如期向卢倩支付了第一期及第二期利息,合计14000元。到了2021年1月,李一未向卢倩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卢倩多次催要,李一及某公司均拒不还款。后卢倩向法院起诉,要求李一及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某公司辩称,卢倩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李一是本案的还款主体,某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李一在借款当日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卢倩所提供的款项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某公司账户,某公司对李一相应借款(35万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对于借款利息,双方约定期限内月利率为2%,因此,卢倩要求李一按照法定利率上限标准支付上述借款的逾期还款利息,具有事实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李一和某公司共同偿还卢倩借款本金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拥抱大市场、共享新机遇”在哪下载安装?渣打集团第三季收益优于预期 把回馈股东计划提高至80亿美元好用吗?
作者: 凌婕庆 2024年10月31日 03:13103.91MB
查看920.17MB
查看74.9MB
查看15.29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208柯鸣晴n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怎样面向现实(学术随笔)🦁☁
2024/10/31 推荐
187****5981 回复 184****6255:华联股份:聘任赵泰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来自阿克苏
187****1363 回复 184****5476:40秒回顾“1·12”神木矿难 为21名遇难矿工默哀!☁来自苏州
157****4590: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宁德
2808怀维锦831
践行“好房子是用来住的” 国韵村配套全景呈现♬💍
2024/10/30 推荐
永久VIP:缺失的生死教育在此刻补上了⛆来自莱西
158****5591:超舒适!英国小哥清洗脏泳池引1000万网友围观,观众大呼解压✦来自蓬莱
158****9447 回复 666🛤:保加利亚年内第二次国民议会选举结果揭晓😱来自阜阳
556宁策晨gf
驻日美军一架FA-18战斗机发生故障,机体起火🏝👝
2024/10/29 不推荐
邵瑞茂st:卷在“双11”的酒店业 上不去的核销率♍
186****7758 回复 159****9535:孩子们的口头禅不能全是网络黑话⚩